导读: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省长尹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建议将“中央政府”调整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有网友在微博上问,国务院的字体怎么调大?如何修改?今天(9月19日)下午5时许,“国务院字体调大”在“四川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国务院字体怎么调大”的文章,对此进行了解答。
一、字体应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
答:汉字的字体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是民族文化和历史传承的载体,也是国家发展水平的反映,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中,汉字共占了90%以上,是书写、使用、表达语言文字最重要的载体。其中,汉字具有规范有序、简明清晰、表意准确、含义丰富、易于识别、使用方便等优点,是传播信息、传递思想、记录历史、交流情感、展示形象、传递思想的最佳文字。使用汉字字体是汉字使用中最基本、最规范的表现形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人们对汉字使用功能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为进一步推动文字应用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科学化、现代化进程和社会管理精细化,规范汉字使用,维护汉字形象,提高汉字使用水平和效率,提高民族认同感和文化认同度,在对当前汉字使用情况和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提出了用现代科技手段创造规范使用汉字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作为规范汉字使用的指导文件。
二、为什么需要做这种改动?
答:国务院从1979年开始使用“中央”的称谓,但使用的多是繁体字,笔画多、字形复杂。为了方便阅读,需要将国务院字体进行适当调整。随着时代发展,人民群众对我国政府形象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国务院的称谓也越来越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提出调整政府机构名称的要求,并强调:“改字难”、“改字必须统一规范”等要求对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而言不是一件容易完成得事情。从近年来政府机构名称修改实践看,国务院在许多场合和特定场合使用“中央政府”这一称谓有利于政府机构名称规范化、统一和简明,有利于社会公众对政府机构名称表达理解和认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和行政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将“中央政府”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这是否有悖于现行宪法的规定?
答:现行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是国家的政治机关、军事机关和外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权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共同组成的各级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机关包括:中央人民政府、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国务院组成人员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因此,修改“中央政府”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对地方和国家权力机关都是合宪的。
四、如何才能做到不失真、不错误?
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对新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的修改,主要是修改字体大小。由于涉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修改,通常会涉及大量国家公文,因此要做到不失真、不错误,除了严格遵循现行有效、行之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修改程序之外,还需要建立相应的机制保证规范性文件能够被及时有效地修改。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公文信息传播形式日益丰富多样,各类电子信息层出不穷,对公文文件的处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保证电子文件能够被及时、准确地传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健全电子文件传递工作机制和流程,加强对电子文件的审核,确保电子文件能够及时有效地传送到读者手中。同时也要做好公文信息检索工作和分析处理工作,实现公文信息资源系统对公文信息的管理以及对公文信息处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
五、可以修改什么文件中“中央政府”的字体大小吗?
可以修改。首先需要将文件名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等文件的文稿格式中“中央政府”的字体改为“字体大小”。其他文件如涉及“中央政府”、“国务院组成部门”等法律名称的,可按现行《公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处理。
点击软文投稿